日間照顧

服務方式

服務對象

 

申請日間照顧之長者應符合下列各項資格:
一、實際居住本市。
二、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使用日間照顧服務。
三、年滿65歲失能長者,或年滿50歲失智症者。
四、經臺北市大安老人服務暨日間照顧中心評估適合接受服務。


服務內容

 

一、生活照顧服務。
二、協助及促進老人自我照顧能力。
三、提供或連結住家往返本中心之交通接送服務。
四、辦理老人教育休閒活動。
五、提供營養、復健、護理評估及相關服務。
六、舉辦家屬教育、支持及聯誼性活動。
七、結合使用居家服務及夜間喘息服務。
八、福利諮詢及轉介服務。


收費標準

 

依「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」及社會局核備之收費標準計算。


申請方式

 

一、欲申請服務者,請事先來電預約參觀時間,以利安排人員接待。
二、長者應經臺北市大安老人服務暨日間照顧中心評估適合接受服務。
三、請提供3個月內體檢報告。
  
四、日間照顧諮詢電話:分機1211~1212。

連絡資訊

地址:106台北市大安區,四維路76巷12號
本中心地圖

電話:02-27086255

傳真:02-27086225

E-mail:daanolder@gmail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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